湖北省企业上市发展促进会会费标准
湖北省企业上市发展促进会是全省性行业非营利性社会组织,会费是本会为会员提供服务和开展活动的主要经费来源。根据《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取消社会团体会费标准备案规范会费管理的通知》(民发【2014】166 号)、湖北省民政厅、财政厅《关于贯彻执行民政部、财政部调整社团会费政策有关文件的通知》(鄂民政发[2004]12 号)文件规定,会费标准的额度应当明确,不得具有浮动性,在会员、理事、常务理事、副会长、会长等各层次上可实施阶梯会费,但是在单独层次上会费标准必须相同。现结合本协会实际情况,特制定会费标准方案。
会费实施阶梯标准:
1、会长单位:30 万元/年
2、副会长单位:10 万元/年
3、常务理事单位:5 万元/年
4、理事单位:3 万元/年
5、会员单位:1 万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