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企业赴美国纳斯达克上市专场培训会
访问次数:3059 文章来源:原创文章发布日期:2019-04-10
4月9日,为了帮助湖北企业赴美国纳斯达克资本市场成功上市,了解学习纳斯达克上市规则、法律、财务等相关知识,中韬华益集团腾市资本联合省企业上市发展促进会,共同举办“湖北企业赴美国纳斯达克上市专场培训会”。
Taylor Zhang,美国腾市资本董事总经理、中韬华益集团事业合伙人。
中国鑫达有限责任公司(NASDAQ:CXDC)首席财务执行官。通过股票和债券发行为企业扩张发展募集了超过10亿美元资金。完成自摩根士丹利亚洲投资的1亿美元的股权投资项目,公司市值最高达8.6亿美元。
先驱电池科技有限公司前首席财务官;中国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前高级副总裁;纽约私募金融分析师;雷曼兄弟金融分析师。
获美国佛罗里达大学MBA学位,中国北京工商大学学士学位。
Lawrence Leighton,原大通银行执行董事、腾市资本首席顾问。
从事国际投行业务长达40余年,实操多宗大规模美国IPO,跨国并购案
曾任职务包括:
大通银行执行董事、克拉克-道奇公司财务部联席负责人、比尔斯登的合伙人、美国阿哥利科投
行CEO、诺顿斯曼战略并购董事总经理、库恩乐博投行部主管、普林斯顿大学工程学学士学位、哈佛大学商学院MBA(工商管理学硕士)学位。
Dino,Newbridge Capital投行总经理。
直接或通过法律顾问、审计人员、投资者关系专业人员或其他相关人员的渠道与上市公司高管团
队进行联络沟通。负责为公司交易的各个环节提供专业服务,主要包括IPO,后续发行、注册直接发行和私募投资(私人投资公开股票发行)(PIPES),并管理由分析师和项目经理组建的团队。其所在团队每年完成至少6笔交易,每笔交易的平均规模约800万美元;共完成约42笔交易,累计融资额达3.3亿美元。帮助6家场外上市公司完成向纳斯达克和纽交所转板并融资成功。
曾任职务包括:
拉丁伯格. (LTCO)投行部副总裁、Maxim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投行部项目经理、毕业于宾夕法尼亚大学商学院。
Mark Crone,美国科隆法律集团(The Crone Law Group)总裁。
拥有20年公司法与证券法经验。在帮助新兴成长企业和中美私企在美国资本市场上市拥有丰富的经验 先后担任70多家中美上市公司的公司与证券法律顾问。同时与科隆法律集团 (The Crone Law Group)为投资银行和投资基金机构提供法律顾问服务。
获三一学院学士学位(康涅狄格),圣克拉拉法律博士学位(加利福尼亚),获加利福尼亚州与康涅狄格州律师牌照。
徐少华,武汉韬益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中韬华益集团事业合伙人。
注册会计师、 注册资产评估师。曾在投资公司、房地产公司,任职财务总监,先后执业于国内知
名会计师事务所。
专业管理能力强,在投资分析与设计、改制设计、财税尽职调查、企业会计制度设计、涉税分析与筹划等方面有丰富的经验。
服务对象主要包括羚锐制药(股票代码:600285)、武汉健民(股票代码:600976)、世贸集团、宝安集团、华明集团等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