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就修订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规则征求意见
访问次数:128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发布日期:2023-10-23
10月20日,中国证监会就修订后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下称《现金分红指引》),以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下称《章程指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在坚持公司自治的基础上,上述修订明确鼓励公司在章程中制定明确的分红政策,同时对不分红的公司通过加强披露要求等制度约束督促分红,对财务投资较多但分红水平偏低的公司进行重点关注,并加强了对异常高比例分红企业的约束。
据证监会介绍,本次现金分红规则修订主要思路是在坚持公司自治的基础上,鼓励公司在章程中制定明确的分红政策,稳定投资者分红预期,对不分红、财务投资规模较大但分红比例不高的公司,通过强化披露要求督促分红;便利公司中期分红实施程序,鼓励公司增加现金分红频次;加强对异常高比例分红企业的约束,引导合理分红。
《现金分红指引》明确通过对不分红的公司加强披露要求等制度约束督促分红,对财务投资较多但分红水平偏低的公司进行重点关注;鼓励公司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增加分红频次,允许上市公司在召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在一定额度内审议批准下一年中期现金分红条件和上限,便利公司进一步提升分红频次。
根据《现金分红指引》,上市公司制定现金分红政策时,应综合考虑自身盈利水平、资金支出安排和债务偿还能力,兼顾投资者回报和公司发展。对资产负债率较高且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不佳,存在大比例现金分红情形的公司保持重点关注,防止对企业生产经营、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主要修订了三方面内容:鼓励上市公司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下增加现金分红频次;新增对中期分红的完成时限要求;督促公司在章程中细化分红政策,明确现金分红的目标,引导公司在章程中制定分红约束条款,防范企业在利润不真实、债务过高的情形下实施分红导致风险。
据悉,下一步,证监会将根据公开征求意见情况,进一步完善《现金分红指引》《章程指引》,并尽快发布实施。